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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员业务流程-->办理军队、武装警察驾驶证转地方驾驶证
 

持有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现役军人或退伍、复员、转业军人,申领地方驾驶证的,申请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:
1、所需资料
(1)、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;
(2)、复员、转业、退伍人员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清晰复印件和复员、转业、退伍证明;
(3)、现役军人交验军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省军区以上证明;
(4)、交验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正式驾驶证;
(5)、彩色红底一寸相片四张;
(6)、接受身体检查。

2、办理程序 

 

3、有关规定
(1)、持军队、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的,考试科目为道路驾驶考试,持小型乘坐车、摩托车驾驶证三年以上的,免道路驾驶考试。
(2)、复员、转业、退伍人员申请驾驶证须在复员、转业、退伍后一年内提出;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申请的,须进行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、场地驾驶、道路驾驶考试;满两年以上的按初次申请学习驾驶证办理。 
(3)、现役军人、武装警察所持驾驶证,必须是正式驾驶证,实习驾驶证不予办理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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